中国公民办理普通护照业务须知
2024-03-14 14:54

一、业务种类

业务种类

适用情形

普通护照颁发

从未持有效护照的中国公民。

普通护照换发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护照过期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3、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

4、容貌变化较大的。 

普通护照补发

中国公民所持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

普通护照加注

1、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

2、已在国内更改户籍登记姓名的中国公民,需办理曾用名加注的。

二、办理流程

(一)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中国领事”APP并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

(二)登录APP后,选择“护照/旅行证”业务模块,拟办证使领馆选择“亚洲”-“驻阿拉木图总领馆”,根据提示要求逐步、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在线签字确认《国籍状况声明书》,按要求格式上传证件照片及其他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需上传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普通护照颁发

普通护照换发

普通护照补发

普通护照加注

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原件到馆时提交1张)

申请人护照资料页、加注页(如有)照片 


《申请人声明》

申请人在哈居留证件或签证照片


《遗失或损毁证件说明》




国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户口本相关资料页照片)

如有

如有

如有

如有

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官方文件照片




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护照资料页、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相关资料页)照片

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公证书等)

父母双方在未成年人出生时持有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照片




注:1、上述材料中的亲笔签名必须前后一致。

2、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请业务,在上述材料中的签名均须由其监护人填写。

3、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APP将对申请人进行人脸识别以进行身份验证。请注意着装整洁,仪表得体,背靠白墙,确保脸部光线充足、均匀、无遮挡并根据提示操作,在成功后进行下一步。

人脸识别失败不影响申请人提交申请。但请务必由申请人本人完成人脸识别。

(四)请选择线下支付(此处无需缴费)

(五)在信息填写完成后,请按系统提示提交订单。提交成功后,总领馆将及时审核相关资料。申请人可在“我的订单”或“消息中心”跟踪办证进度。总领馆领事官员将及时反馈审核进展,视情在APP中留言要求补充上传材料。如审核通过,请在APP上预约到馆办理时间。

(六)按照在APP中的预约时间携护照原件(如有)、照片等材料到总领馆申请办理。总领馆领事官员将现场履行必要程序并出具纸质取证单。

)申请人取证时持银行卡到馆刷卡交费或者提前携取证单前往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分行АО“Торгово-промышленныйБанкКитаявг.Алматы”交费,地址:阿拉木图市阿拜大街与图尔古特阿扎尔街交叉处150/230号Адрес: 050046, город Алматы, Пр. Абая/уг. Ул. Тургут Озала, №150/230 пом.846, блок 7.。护照颁发、换发、补发费用为6750坚戈。

)普通护照将在海外制证中心制作,通过国际快递方式寄送至总领馆,周期一般为1个月。证件制作好后,申请人手机 APP中办证进度更新为“新证件已制作完毕”,总领馆会及时与申请人联系确认到馆取证日期。

)申请人持取证单(现场刷卡交费)或银行缴费凭证、原普通护照原件(遗失或首次办照除外)到总领馆领取新护照。请申请人拿到新护照后第一时间核对有关信息。属护照换发业务的,原护照将现场注销并退还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赴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新的居留证件或签证。

如本人实不便到馆领取新护照,可委托他人到馆领取,也可向领事官员表明选择以邮寄方式取得新护照(详见附件3自愿选择以邮寄方式取得新护照/旅行证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一)通过APP提交的办证材料电子图片须与正本一致,且清晰可辨。

(二)为提高效率,建议申请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JPG或PNG格式图片,每张图片不大于5MB,提前传输保存至手机图库。

(三)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普通护照,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馆。

(四)如护照遗失、被盗,建议申请人到当地警察部门报案或报失,以便后续补办居留或出境手续。

(五)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出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    ※    ※

总领馆中国公民证件服务咨询热线+77013183471,哈当地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节假日除外)。

总领馆领事证件咨询邮箱:almaty@csm.mfa.gov.cn

附件: 1、申请人声明

 2、遗失或损毁证件说明

 3、自愿选择以邮寄方式取得新护照/旅行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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