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办理旅行证业务须知
2024-03-14 18:10

一、业务种类

业务种类

适用情形

旅行证颁发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临时出国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过期,而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2、因紧急情况来不及申办护照的中国公民;

3、未持有“回乡证”,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澳居民;

4、未持有“台胞证”,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居民;

5、部分情况特殊的中国籍未成年人。

旅行证换发

所持旅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 

旅行证补发

所持旅行证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

二、办理流程

(一)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中国领事”APP并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 

(二)登录APP后,选择“护照/旅行证”业务模块,拟办证使领馆选择“亚洲”-“驻阿拉木图总领馆”,根据提示要求逐步、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在线签字确认《国籍状况声明书》,按要求格式上传证件照片及其他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需上传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旅行证颁发

旅行证换发

旅行证补发

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原件到馆时提交2张)

《申请人声明》

《遗失或损毁证件说明》



申请人护照或旅行证资料页、加注页(如有)照片 

如有

申请人在哈居留证件或签证照片

如有

如有

如有

国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户口本相关资料页照片)

如有

如有

如有

紧急情况说明

紧急情况者



申请人持有的其他身份证件

如有



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护照资料页、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相关资料页)照片

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公证书等)

父母双方在未成年人出生时持有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照片




注:1、上述材料中的亲笔签名必须前后一致。

    2、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请业务,在上述材料中的签名均须由其监护人填写。

    3、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APP将对申请人进行人脸识别以进行身份验证。请注意着装整洁,仪表得体,背靠白墙,确保脸部光线充足、均匀、无遮挡并根据提示操作,在成功后进行下一步。

人脸识别失败不影响申请人提交申请。但请务必由申请人本人完成人脸识别。

(四)请选择线下支付(此处无需缴费)

(五)在信息填写完成后,请按系统提示提交订单。提交成功后,总领馆将及时审核相关资料。申请人可在“我的订单”或“消息中心”跟踪办证进度。总领馆领事官员将及时反馈审核进展,视情在APP中留言要求补充上传材料。如审核通过,请在APP上预约到馆办理时间。

(六)按照在APP中的预约时间携护照原件(如有)、照片等材料到总领馆申请办理。总领馆领事官员将现场履行必要程序并出具纸质取证单。旅行证将按程序制作,周期一般为1周。

(七)申请人取证时持银行卡到馆刷卡交费或者提前携取证单前往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分行АО“Торгово-промышленныйБанкКитаявг.Алматы”交费,地址:阿拉木图市阿拜大街与图尔古特阿扎尔街交叉处150/230号Адрес: 050046, город Алматы, Пр. Абая/уг. Ул. Тургут Озала, №150/230 пом.846, блок 7.。旅行证颁发、换发、补发费用为6750坚戈,加急件费用为13550坚戈,特急件费用为16750坚戈。

)申请人持取证单(现场刷卡交费)或银行缴费凭证、原持旅行证原件(遗失或首次办证除外)到总领馆现场缴费领取新证件。请申请人拿到旅行证后第一时间核对有关信息。属旅行证换发业务的,原旅行证将现场注销并退还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赴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新的居留证件或签证。

如本人实不便到馆取证,可委托他人到馆领取,也可向领事官员表明选择以邮寄方式取证(详见附件3《自愿选择以邮寄方式取得新护照/旅行证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一)通过APP提交的办证材料电子图片须与正本一致,且清晰可辨。

(二)为提高效率,建议申请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JPG或PNG格式图片,每张图片不大于5MB,提前传输保存至手机图库。

(三)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旅行证,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馆。

(四)原持护照或旅行证遗失、被盗,建议申请人到当地警察部门报案或报失,以便后续补办居留或出境手续。

(五)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旅行证申请,原旅行证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旅行证出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    ※    ※

总领馆中国公民证件服务咨询热线+77013183471,哈当地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节假日除外)。

总领馆领事证件咨询邮箱:almaty@csm.mfa.gov.cn

附件:1、申请人声明

2、遗失或损毁证件说明

3、自愿选择以邮寄方式取得新护照/旅行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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