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办理因公护照业务须知
2024-03-14 18:14

一、业务种类

业务种类

适用情形

因公护照换发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签证页即将用完的。

因公护照补发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时,可申请补发因公护照。 

因公护照换发普通护照

原持因公护照(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出国,后因在国外停留目的发生变化而需改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

二、办理流程

(一)因公护照业务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或补照申请。总领馆收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二)目前“中国领事”APP尚未开通因公护照换发办理,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本须知附件中的表格,致电总领馆中国公民证件服务咨询热线+77013183471了解具体办理程序。

需准备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因公护照换发

因公护照补发

因公护照换发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下载后在电脑上填写,打印后签名、贴照片1张)

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原件到馆时提交1张)

《国籍状况声明书》

《申请人声明》

《遗失或损毁证件说明》



申请人因公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护照损毁者

申请人在哈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情况说明(包括原派出单位、工作单位、出国时间及原因、与原单位有无未了事宜、现工作单位等)



原发照机关通知复印件

 注:1、上述材料中的亲笔签名必须前后一致。

2、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到总领馆递交所有材料及证件原件。总领馆领事官员将现场履行必要程序并开具取证单。

(四)有关护照将在制证中心(不在哈境内)制作,通过国际快递方式寄送至总领馆,周期一般为1个月。请按取证单上所示取证日期到馆取证。

(五)申请人凭取证单及原持因公护照原件(遗失的除外)到总领馆领取新护照。请申请人拿到新护照后第一时间核对有关信息。属护照换发业务的,原护照将现场注销并退还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赴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新的居留证件或签证。

如本人实不便到馆领取新护照,可委托他人到馆领取

三、注意事项

(一)如护照遗失、被盗,建议申请人到当地警察部门报案或报失,以便后续补办居留或出境手续。

(二)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出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    ※    ※

总领馆中国公民证件服务咨询热线+77013183471,哈当地时间周一至周五15:00-18:00(节假日除外)。

总领馆领事证件咨询邮箱:almaty@csm.mfa.gov.cn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国籍状况声明书

      3、申请人声明

      4遗失或损毁证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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