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婚姻登记收费的通知
2017-04-07 18:30

  遵照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取消婚姻登记收费。

  我馆与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和颁发的结婚证具有同等效力,但办理婚姻登记使用和颁发的婚姻证件上显示的均为个人护照信息。当事人持我馆颁发的婚姻证件在国内办理事务时,常被要求提供婚姻证件与国内身份证持有人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鉴于这一情况,请申请人充分考虑日后使用需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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